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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起寒假开始 教育局要求防火防盗防溺水

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12-30 9:33:02
半岛网12月29日消息 2012年1月10日起,青岛中小学寒假开始,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在2012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及交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文明上网等方面的安全法制教育。
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开始,青岛中小学寒假就要开始。青岛市教育局在2012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把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作为重点来抓。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上好法制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及交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文明上网等方面的安全法制教育。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同时,提出要教育和要求中小学生不得自行到野外或人口密集、场馆集中的地方用火、玩火。要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教育学生遵守安全、文明燃放要求,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以及拥挤踩踏等事故。

  要高度重视滑冰溺水事故防范,教育学生寒假不到结冰的水面上行走或滑冰,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结冰、水深地带的安全警示标志。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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