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清明祭祀高峰的最后一天,也是清明节人流量最大的一天,柳州市烈士陵园公墓管理处动员全体职工继续奋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争先服务,坚决完成清明工作任务。据统计,截止15时,共接待祭扫群众94200人次,车辆9500台次。
一、克服松懈情绪,始终坚守一线岗位
今天早上7时30分,管理处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杨涛动员全体职工要克服松懈情绪,继续发扬成绩、连续作战、不怕疲劳、不怕艰苦,做到善始善终,坚守岗位,优质高效地完成清明节工作任务。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恪尽职守、一丝不苟,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保持“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荣誉,把烈士陵园公墓管理处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窗口。
思想再动员激发了全体职工的工作热情,大家始终坚守一线工作岗位,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业务大厅,专门为清明节祭扫群众服务而开设的三个业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就连中午就餐都要在岗位上解决。力求优质、快捷、高效服务,尽量满足群众需要。据统计,截止15时,清明节期间共为群众办理交费业务近900笔,接受群众咨询 次;在各个墓区,负责墓区安全工作的同志连日来每天工作少则10小时,多则12小时,但大家毫无怨言、默默工作,忠实的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停车场,负责车辆管理的同志中午顾不上休息,在岗位上边工作边吃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在便民利民服务点,工作人员态度和蔼、积极服务,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截止15时止,免费为群众提供焚烧桶1500个(次)、提供医疗服务100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二、广泛征求意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清明节工作及深入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桂民函〔2012〕138号)精神,从3月15日开始,在全处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认真践行“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精神,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努力实现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改进,管理水平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同时,结合清明节祭扫工作实际,发放《柳州市烈士陵园公墓管理处“行风建设月”群众满意度测评表》300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服务“六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公开情况。满意297人,占99%;比较满意3人,占1%。
二是文明服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满意297人,占99%;比较满意3人,占1%。
三是惠民、便民承诺。满意297人,占99%;比较满意3人,占1%。
四是安全保障。交通畅通、防火防盗、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满意297人,占99%;比较满意3人,占1%。
五是园区环境。绿化、美化、园区保洁、墓体清洁情况;满意297人,占99%;比较满意3人,占1%。
六是售后服务与管理。满意297人,占99%;比较满意3人,占1%。
七是总体评价。满意297人,占99%;比较满意3人,占1%。
三、突出“四个强化”,构建平安和谐清明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针对今天祭扫群众多,工作量大的情况,管理处突出“四个强化”,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清明。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要求现场监控组、交通疏导组、治安维稳组、消防组、紧急救护突击组、宣传组、服务组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居安思危,有效应对,切实维护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
二是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今天早上7时30分,负责门前交通安全的公安交警按时到达指定位置,组织过往车辆和人员,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停车场的安保人员也按照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组织车辆有序停放。特别是在10点至11点之间出现祭祀高峰时,过往车辆越来越多,停车场已经爆满。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公安交警果断将柳太路两翼沿线非机动车道开辟为临时停车道,解决了祭祀群众停车难的问题,确保了祭祀工作顺利进行,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尽管4月7日下了大雨,墓地比较潮湿,但由于祭祀群众多,管理处没有放松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处领导杨涛、杨晖、蒋璐多次深入墓区检查指导工作,要求墓区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加强群众祭祀用火安全管理。做到勤走、勤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是强化科技监控。管理处监控室今天增加了监控人员,密切关注各个墓区的安全情况。各监控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施监控墓区动态,统一调配驻守墓区的安保人员,做到一有情况,迅速反应,果断处理。从4月2日至8日,连续七昼夜监控人员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出色地完成了墓区监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