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口村隶属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猴桥镇,是滇西边境山区、民族乡内以林业经济为主的村域。猴桥镇原名古永傈僳族乡,位于云南西部边陲,与缅甸山水相连。箐口村是猴桥镇南大门,距猴桥口岸(国家级一类对外开放口岸)30公里。按照地理区位及隶属关系,箐口村地处“滇西边境山区”和民族乡,是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对象。但是,箐口村农民却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动、修复生态、积累山林资源,探索出一条“以林富民、以农稳民、教育兴民、治安乐民”建设新农村的路子。
一、令人陶醉的边境山区村域绿色经济
走进箐口村,扑面而来的是郁郁葱葱的林海、清澈的涧流,以及镶嵌在苍翠的大山脚下的村落、村落里冉冉升起的炊烟、被炊烟轻轻挽住的山间白云。这里远离城市的喧闹、浮躁和阴霾,这里没有边境的紧张和不安,这里只有山区居民如诗画般宁静的田园生活。
箐口村国土面积 8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750米,最高峰2200米,年平均气温12℃,年降水量2000毫米,森林覆盖率95.45%。截至2011年年末,箐口村可分配总收入1700万元,其中,村集体收入117.25万元,农民分配1582.75万元,人均6500元。箐口村无愧于“全国绿色小康村”称号。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兴锐告诉笔者,取得如此成就,诀窍在于形成了符合山区村域发展的理念和战略,村民称之为“栽好‘两片叶’、种好‘两棵树’、管好大片林”。
栽好“两片叶”,是指农田种植结构调整中的烟叶和油菜生产。箐口村有水稻田2458亩,旱地904亩,均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实行农户承包经营,采用两种基本耕作模式,“水稻—油菜 (或少量小麦)”,“烟叶——油菜(或少量小麦)”。两种模式种植面积比例大约5∶4。烟叶每亩定植一般1100株,每株年产值约5元,亩产值5000余元,除去成本,纯收入在3000元左右。2011年,农民经营耕地人均纯收入1850元。
种好“两棵树”,是指村域“四荒地”上的特色林业——红花油茶和泡核桃的生产。箐口村“四荒地”约2.6万亩。箐口村成立了特色林业发展领导小组,经过几年努力,全村已拥有红花油茶15000亩 (丰产期亩均产值500元),泡核桃7000亩 (丰产期亩均产值1000元),到丰产期,村域“两棵树”年产值约1450万元。 2011年,农民经营特色林业及林下种养殖业,人均纯收入1650元。
管好大片林,是指经营管理好12.6万亩山林。 1998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农民植树造林、爱林护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人工造林10.6万亩,占全村林地总面积的84.1%,10多年来,村域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林木不断蓄积,为村域持续的绿色发展夯实了基础。2011年,箐口村农民经营林业人均纯收入已达3000元。
二、集体经济勃兴,村域民生改善,社区和谐安定
箐口村集体经济收入源自集体林场。1962年,箐口大队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将大队的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到生产队时,大队保留了6万余亩林地。1978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又划出1.7万亩到相关生产队。1982年,为了改变农民“吃山不养山,山穷人更穷”的落后面貌,箐口村组建了集体林场,并逐步将林场职能以伐木为主转变为造林为主。至今,村集体林场仍然保有4.3万亩林地,职工16人,分成8个作业组,食宿在农场,以种植、巡防、管护为主,大面积植树造林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全村劳动力参与。近几年,箐口村获准采伐木材量指标大致为13000立方米/年,每立方米综合价格约700元,年产值910万元,其中,农户和私人林场的采伐量占80%,其余20%约180多万元属于村集体林场收入,其中可分配收入保持在120万元左右。毫无疑问,这个边境山区的村级集体经济已跃入全国村级集体经济前列。
集体经济勃兴,为保障村级组织有效运转、改善村域生产生活设施、维持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夯实了根基。 (1)保障村级组织有效运转。箐口村用于村组干部和林场职工的工资、年终考核奖励、办公费、治安巡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村庄保洁等方面的开支,每年35万元左右。 (2)改善村域生产生活设施。近几年,村域先后投入4000万元用于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新修和扩建林区公路190条、200多公里;修建护林防火通道主干道7条,岔道106条;硬化村组道路82条;修建石拱桥33座;解决全村人饮用洁净自来水和牲畜饮水问题;修建沼气池201口,垃圾收储池11个。 (3)维持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投入350万元,修整和重建村域两所完小的教学楼,购置200多套课桌、2套远程教育设备;
投资67万元新建村卫生所,购置了B超及常规化验设备;投资48万元翻新和新建村级组织办公及村民活动综合楼,同时在9个村民小组修建集图书室、健身和文体活动为一体的活动中心;建立村域福利及养老制度,年满55周岁的女性、60周岁的男性领取养老金(30元—480元/月),“退休”村干部和集体林场职工月工资2000元。村级集体经济在维护边境平安、社区和谐安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林权制度成功改革是平衡修复生态和改善民生双重要求的根基
箐口村域经济发展,得益于起步早而成功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998年,面对大片山地和越来越少的树林,箐口村率先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延伸,试行林权制度改革。其方式是:以1962年“四到队”的林地为边界,以1982年林业“三定”为依据,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按照基本“均山、均股、均利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并由镇政府颁发了承包经营合同。 2006年,箐口村通过组织勘界、登记,核发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再次将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确权到农户。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将村域林地2730宗共8.3万亩承包到农户经营,其余5宗4.3万亩由村集体林场统一经营。 2008年,在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进一步完善了村域林权制度。
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平衡修复生态、保持水土和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双重要求。箐口村实现了这种平衡。自1982年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以来,箐口村人工造林10.6万亩,占村域现有森林总面积(12.6万亩)的84.1%;全村依靠相对富足的人均(耕地1.38亩、林地51.33亩)农林业资源,不仅实现了当前的村域绿色小康生活,而且不断蓄积了巨大的森林资源(人均珍贵林木8911.7株)和极具潜力的林下经济发展空间。箐口村农民用实践证明:只要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就能够保持修复生态、保持水土和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之间的平衡,既满足村域当前生活需要,又有效保障村域持续绿色发展,造福子孙。
箐口村的做法或经验是:
——依靠村集体经济,扶持和激励承包经营林地农户植树造林,参与生态修复,夯实持续发展基础。1998—2002年,村集体林场繁育或通过集体购买珍贵林木苗1700万株,无偿提供给村域承包林地农户栽种;2003—2005年,村集体奖励造林农户的奖金有12.6万元。同时,鼓励外出打工农民回乡办家庭林场。
——发挥村域经济、社会组织的生产互助、社会化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功能。 2007年,箐口村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全村农户)、烤烟专业合作社(230户)、“三防”(防火、防盗、防治病虫害)协会(全村农户)。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是:在村域范围内开展农业、林业生产互助及社会化服务,如统一林木采伐登记、审批和办证,提升村域农户经济的竞争实力;同时建立农业、林业生产风险应急处置基金,加入林业、烟叶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每户分别一次性缴纳会费10元,作为农业、林业生产中的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费用,该村自2007年以来没有发生过生产事故,因此不再收取社员会费。“三防”协会的主要作用:一是监管,以协会为载体,建立村域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联防体系,形成了“村两委”、村民小组、林场和承包户联动的管防机制;二是成立村域林业发展基金,无论集体林场还是承包农户,每销售1立方米林木需缴纳10元会费(全村约13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中农户个体办不了、办不好和办起来不经济的建设项目。
——依法经营,把好种植、采伐关,形成循环林业生产机制。1994年,箐口村集体林场经过保山地区批准获得了木材经营权。目前,箐口村林场里《云南省木材经营许可证》(201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4)、《税务登记证》(2011.4)等证件一应俱全。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再通过两种手段控制无序采伐:村域林木年度采伐量严格执行地方林业局下达的采伐指标,并按照中央文件关于 “依法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的要求下达到承包经营户;鼓励集体林地经营权在成员内部流转,限制工商资本进入,限制流转期限 (不超过40年,保证林木一个生产周期),从而堵住林地经营短期行为和林木过度采伐漏洞。目前全村林地流转7000余亩,流转林地上没有发生过掠夺性采伐事件。